Saturday, May 26, 2012

市會要求商家自備垃圾桶‧建議垃圾房改為停車


SIN CHEW DAILY 24-05-2012
http://mykampung.sinchew.com.my/node/193562?tid=6


  • 加影市議會建議蕉賴美嘉花園店屋管理層自備3個大型垃圾桶,並將垃圾房改為停車位。(圖:星洲日報)
1 of 3
(雪蘭莪‧加影23日訊)蕉賴美嘉花園店屋後方垃圾堆積如山,居民商家多年來備受困擾,為了解決問題,加影市議會建議店屋管理層將垃圾房改為停車位,並自備3個大型垃圾桶讓居民丟垃圾。
市議會已致函要求店屋商家自備垃圾桶,居民則可使用管理層放置在店屋範圍內的3個垃圾桶,再由市議會監督垃圾承包商的工作,然而,管理層指必須在常年大會上尋求居民同意。
市議員黎濰裮指出,有居民建議美化垃圾房,但資料顯示許多美化後的垃圾房依舊無法解決問題,因此,市議會在必要時將與居民開會討論此事。
垃圾房只供店屋商民用
他說,美嘉花園店屋的垃圾房只供店屋商家及居民使用,許多外來者卻將家具、電器、工業和建築廢料等垃圾丟在垃圾房外,當地商家及居民被迫與垃圾為伍,垃圾山有時還會遭人放火。
“儘管承包商定時清理垃圾,但承包商合約闡明承包商只清理垃圾房內的家庭垃圾,因此,其餘清理工作是屬於店屋管理層職責,無奈居民往往將問題矛頭指向市議會。”
他說,該垃圾房地點不恰當,且是開放式,令外來者有機會在該處丟垃圾,市議會也不贊成垃圾房的存在,同時建議管理層在組屋範圍安裝電眼。
外來者丟垃圾可被控
他今日與沙登國會議員張念群及市議員黃田志巡視垃圾問題後強調,每棟公寓或組屋的垃圾房只供當地居民商家使用,外來者若前往丟垃圾時被拍照,可被控上庭,罪成將罰款1千令吉。
他說,若照片有汽車或羅里的註冊號碼,提供照片者將獲得200令吉獎勵,他呼吁居民充當市議會眼線,一同捉拿垃圾蟲。
他補充,美嘉花園店屋將有10人自願組織10人小組捉拿垃圾蟲,所得獎金由小組成員平分。
黃田志:解決非法丟垃圾
黑區安裝電眼捉垃圾蟲
黃田志指出,市議會城市服務及衛生小組已有策略性計劃解決非法丟垃圾問題,包括在黑區安裝電眼、將捉拿垃圾蟲獎金提高至500令吉、委任垃圾承包商處理非法垃圾,以及安排情報組埋伏及捕捉垃圾蟲。
他說,該小組將在會議中進一步討論計劃詳情,希望能解決長久以來的垃圾問題。
“今年截至目前為止,市議會已動用地方法令扣留超過20輛非法丟垃圾的羅里,羅里車主若要贖回就必須繳付1千令吉。”
他補充,市議會也在無拉港州選區範圍鑑定至少6個非法垃圾黑區,即迪沙麗雅花園、蕉賴美嘉花園、豐港園、迪沙佳哈也花園、蕉賴再也花園、布特拉布迪曼及一些工業區,一些非法垃圾黑區也已安裝電眼。(星洲日報/大都會)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