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in Chew Jit Poh 1104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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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雪蘭莪‧加影10日訊)私人土地被當成非法垃圾場,每天有數十趟羅里將垃圾丟棄該處,不時還有人焚燒垃圾,令居民擔心健康受到影響!
該非法垃圾場位於迪沙佳哈也花園(Taman Desa Cahaya)屬無拉港新村工業區的邊界地,面積約8英畝,裡頭堆積許多垃圾,特別是建築廢料及塑料物等。
據瞭解,該私人地在約3年前曾被開闢成為釣魚場及鐵廠,由於非法營業,在遭到數次檢舉後,釣魚場及鐵廠於半年前停止營業,該地段也一直荒廢。
不料,近2、3個月頻頻有羅里進出該地,加上附近居民發現該處冒煙及傳出焚燒味,才揭發私人地已變作非法垃圾場。
葉福順:倒垃圾須繳費
工業區廠商葉福順(48歲)披露,他在一個月前發現每天都有羅里進出該地,有時一天可達30趟,每當羅里抵達該地時,就有人向司機收錢。
“我跟羅里司機瞭解後,發現他們來自多個地區,每當他們將垃圾運到該處時都必須繳費,而價格則視垃圾種類而定。”
他說,非法垃圾場面向馬路的部份之前都沒有圍起,直到3月份才突然圍起鋅片,相信是避免外人察覺。
擔心污染水源
另一方面,據現場觀察,非法垃圾場的入口鐵門被人用手銬鎖著,垃圾場內的垃圾除了形成多個小山丘,也放有多個大型垃圾槽,一些地段更被挖掘,相信是作為土埋用途。
由於非法垃圾場也位於峇拉河旁,也讓人擔心將污染水源,一些可盛水的容器也成為蚊蟲繁殖的溫床。
黃田志:鑑定地主身份
市會將發警告信罰款
加影市議員黃田志指出,非法垃圾場相信在農曆新年前就已操作,由於沒有向市議會申請任何准證,因此,市議會執法組官員將在鑑定地主身份後,發出警告信及罰款,並採取必要的行動。
他今日率領執法組官員巡視非法垃圾場後指出,根據2007年地方政府的垃圾處理法令,任何人若亂丟垃圾,可被罰款1千令吉,若被控上庭則可罰款最多不超過2千令吉。
建築廢料須載到龍溪處理
“市議會也可以援引道路、溝渠及建築物法令113條70A項,罰款地主2萬5千令吉,若帶上庭最多可罰5萬令吉及充公所有工具,土地局也可援引土地法令,充公有關地段。”
他說,在加影市議會管轄範圍,除了家庭垃圾外,所有建築廢料都必須載到龍溪處理。
出席者包括行動黨無拉港新村支部主席賴松、副主席余貴福及財政歐華等。(星洲日報/大都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