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雪蘭莪‧加影10日訊)二手承包商向政府工程承包商協議承包學校興建計劃,在繳付15萬令吉的扺押金後,發現有另一家承包商在工地施工;他的扺押金最後變成承包商公司向他們所“借貸”的款項。
遭遇“怪事”的建筑公司董事王明銨(27歲)如今只希望承包商儘快履行承諾,把這筆扺押金退還給他。
去年8月簽署獻議書
他表示,其公司是於去年8月與一家承包商簽署獻議書(Letter of Award),承包一所宗教學校的興建工程。
其公司按照對方的要求,在簽署獻議書前將15萬令吉款項匯給有關承包商,其中5萬令吉是扺押金,另外10萬令吉則是簽署合約和開聯名戶頭的款項。
雙方簽署獻議書約1個月後,其公司人員到工地視察時,發現另外一個二手承包商正在施工。當時,承包商解釋說,另一家二手承包商只是負責工程的一部份,其餘仍由其公司承建。
“我們也接受這個解釋,然後在10月11日和承包商正式簽署工程合約,但對方之後便沒有了動靜,我們發現不對勁後,在11月中旬致函對方,指責他們沒有遵守合約,並要求退還15萬令吉。
他展示承包商在今年1月24日的回函,在信函中,承包商承諾將會在1月28日前退還17萬1千250令吉予王明銨的公司,這包括他較早繳付的15萬令吉,還包括1萬令吉的賠償金以及1萬1千250令吉的銀行利息。
扺押金變“借貸”款項
信函中也指有關15萬令吉是承包商公司向他們所“借貸”的款項。
王明銨表示,承包商至今仍未履行承諾,儘管他們多次致函對方,並給予對方期限至3月1日,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,但是仍舊不獲理會。
他也聲稱,對方在電話溝通中,曾多次表示,若他們將這件事情鬧上法庭,將不會獲得任何賠償或退款。
黃田志也當場撥電給有關承包商負責人,對方透露將會在這個星期草擬一份新的合約,預料下個星期前會把款項退還給王明銨的公司。
遴選承包商系統出問題
公司董事:盼制度透明化
建筑公司另一名董事王明漢則表示,這是該公司成立兩年多來,首次獲得大工程,因此事前曾作出謹慎研究。
“我們希望有關當局能透明化遴選承包商的制度,若將工程發給有問題且不負責任的商家,將會讓人民失去信心。”
加影市議員黃田志陪同王明銨和王明漢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表示,類似的二手承包商疑鬧雙包事件相信不是首次發生,也證明政府工程遴選承包商的系統出現問題。
他將會陪同王明銨前往報警,並致函雪州公共工程局要求調查此事。
但至截稿前,記者仍未能聯絡上承包商負責人,以獲取回應。
星洲日報‧2011.03.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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